女唱作人Lykke Li在許多訪談裡都提到她對家鄉瑞典氣候的痛恨(另一大痛恨是媒體對女性形象的僵固呈現)。北歐又冷又暗,冬天更是冰雪地獄;相反地,Lykke Li非常嚮往舊金山、洛杉磯,每當她處在那塊美西的花世代大本營,總懷念著六七零年代的文藝場景,那些曾足屢這片樂土的民謠手、搖滾客在陽光下寫出多少動人的歌。
Lykke Li在這首歌裡,唱到自己是個叛逆的跟隨者,也是個runner,一如她說自己的音樂是逃避主義(Escapism)--為了逃避家鄉的冰冷,為了逃避痛苦的現實,只得透過音樂,讓身體生起火來。
前陣子的法國電影《藍色是最溫暖的顏色》,女主角Adele在成年的慶生會上,便是配著這歌起舞的,當時她已認識了鍾愛的Emma,也將離開家裡,成為Emma最義無反顧的追隨者。現在想想,電影那既平凡又不太妙的結尾,大概也就延續到Lykke Li新專輯,凝結成最令人心碎的母題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